职责:
1.具有良好的军事化管理技能和正规的军事化作风,训练水平过硬,认真组织营员完成教育训练目标。
2.忠于职守,对所带营员高度负责,任何时间请假或特殊情况需离队的,都需要经过特定的手续之下方可;
3.处处以身作则,严于律己,要求营员做到的教官必须首先做到,用良好的自身形象激励营员。
4.既要关心爱护,又要严格要求,保证营员在团结、紧张、严肃、活泼、安全的气氛中进行。
条件:
1.身体健康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退伍军人优先。
2.没有纹身,没有不良嗜好者优先。
3.没有有较强的控场能力、洞察力和学习能力。
4.能做拓展活动优先。